tier1E 20W team被拒,情况复杂,请大家给点建议

refusal letter.JPG

基本情况我们两个都是psw签证转20W team,7月中旬递交的申请,签证被拒了因为没有提供银行信还有declaration。我们的钱是放在glasgow的中国银行,应该只有bank statement就可以了。至于这封declaration说明我们的钱双方都可以使用是关键的材料,我们有交,而且肯定是符合要求的,现在HO说我们没交,退回来的材料也确实找不到这封信了,现在是什么情况是弄丢了吗?我现在只有这封信的复印件和当时律师楼给的receipt。

我的签证还没有到期,还有两个月,没有上诉权,我的partner有上诉权,问了几个律师,有人建议有上诉权的上诉,没有的就重新递交申请,那样的话时间上就错位了,两边都可能输或赢,那又以哪一个为准呢,岂不是越弄越乱了。也有的建议28天内两个人同时再递交新的申请,那我partner已经逾期了,会不会有直接被拒的风险?而且我现在怀疑是HO弄丢了我们的材料,很想上诉,有没有可能争取到上诉权和我的partner一起上诉?

现在我们陷在两难的境地,应该选择哪个方案呢?还是有更好的办法?非常感谢大家能耐心看完我的帖子,也请帮我分析分析,旁观者清,谢谢大家了!!

其中一方有上诉权的话,你们是在UK境内办的5W T1E签证么?你们这个情况的确有点Struggle,但还是先specify一下签证类型吧

我们都是PSW,是签的20W

很有可能丢资料了,悲催…你们的declaration是什么格式的呢?

现在信的复印件不在手边,我晚一点发上来你看看,我们还能在境内一起重新递交吗?或者有可能要求上诉权吗?

如果你们的钱是存在JOINT ACCOUNT里面是连Declear都不需要的,以前有人诉过!!!

没有弄joint account,这也是我有疑问的地方,joint account是必须的吗?我现在上诉赢的机会大吗?

因为没有弄joint account所以找律师写了声明,这样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关键问题在这封声明上,ho说没有收到,退回来的材料里也没有,真冤啊!

关键是钱是存在什么地方的,你们可不可以随时ACCESS,如果你们的钱所存的帐户的性质本身就是可以随时ACCESS的,那么要不要DECLEAR那封信有没有是无关紧要的!

在Bank of china Glasgow branch开的帐户,是current account,没有开joint,在各自名下的

非常有可能是你的材料经手人把信弄丢了,或者他认为不需要就没有上交。
这个很难证明的,最好能知道是谁经手的。让律师处理一下吧。

律师可以帮我们做什么?我自己律师的意见就是一个人上诉另一个人签证到期前再重新申请。我们想要么重新一起签,要么一起上诉,象我们这种情况一个人有上诉权另一个没有根本不合理啊。

楼主提起上诉了吗?

按这封信的意思是:
1.没有提供银行的信证明你是有足够的资金;
2.第三方(即你的Team member)没有提供相关的文件申明你可以使用他的资金;
3.法定代理人(即律师)没有提供相关的文件申明,证明你们提供的上述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不单单是就那份银行的申明信。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样看起来就是你的材料要莫被移民局弄丢了, 要莫被律师弄丢了呢。 我尽管没办过, 但是如果楼上说的三个材料你确定递交了的话是可以上诉的。 你找律师办的, 他怎么貌似不是特别靠谱呢

我认为你的信是被你的律师能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