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visa已經過期了
我是PSW轉tier 2
被拒原因
1.薪資不夠
我的工作類型要求一個小時的rate是11.01但因為我工作40小時所以是10.57
解決辦法一:如果我說我可以進系統改成37.5小時並在appeal時講解我在系統上輸入錯,是否說得過去?
解決辦法二:要求公司漲工資,漲到11.01一小時,並且重新算我過去六個月的薪資以11.01而非10.57
2.無法證明我在公司工作滿六個月,因為我沒附上前六個月的薪資單
因為我在1月18日送件,我並沒有附上一月的薪資單因為我當時尚未收到薪資單,但是中間因為支票有問題所以他退回
在二月11日再度送件,但因為只有修正支票的錯誤部分,當時他們並沒有提到薪資單所以我也沒有附上當月的薪資單。
解決辦法:證明我當時並沒有收到薪資單,並且指出他們並沒有在第一次退件時指出薪資單有錯
請問各位我是要重新申請還是要appeal?
APPEAL是只就既有的材料去討論,還是說我可以去修正我的材料去符合他們的要求?
我的VISA過期我是否需要另一個短期的VISA?
麻煩大家幫幫忙,我必須要十個工作天內去appeal
我可以重新申請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