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问个问题,我两年多之前国内签的TIER2(GENERAL), 当时拿的是34个月合同,但是签证签发日期比COS上工作的开始日期晚1周左右,我又花了几天回来英国,造成我工作的实际开始日期比COS上工作的开始日期晚2周,当时HR说34个月从实际工作日算起,这样我合同的截止日期比COS上的工作截止日期晚两周,HR让我不用管COS上的工作截止日期,她说我合同截止日期的时候签证还有效,所以可以工作到合同截止日期尽管超过COS上的工作截止日期2周了。请问这种情况真的行吗?以签证有效期为准吗?
如果行的话,还有一情况,最近找到一个新的工作,定的合同和COS上的工作开始日期都是现在的合同结束后一天,所以我的雇佣和签证(计划面签)将是连续的,但是两个雇主之间的旧COS上的工作结束日期和新COS上的工作开始日期将会有2周的GAP,请问这影响我两年多后TIER2 的5年PR申请吗?如果影响的话只能跟现在雇主说说按照COS上的工作结束日期提前结束合同了,但那很麻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