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目前Tier 2 5年期满打算马上签永居,我因为要到5月才满5年陪伴签,所以计划等他签好后自己独立申请,刚看了下SET(O)的guidance和表格,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Section12-documents的12A All applicants部分
1)资金问题:
Section12提到需要证明finance,我因为是自雇,所以收入不稳定,也就挣个买菜钱,提供自己的ISA之类的存款账单是否就可以?还是需要提供老公的收入证明(比如银行账单,并写清他会support我)?
2)共同居住问题:
Section12提到如果有dependent一起申请需要提供近2年来的共同居住证明,但如果我作为Tier 2 dependent自己独立申请,还需要提供相关地址证明吗?如果需要,需要几份?看了guidance没有找到接受的证明有哪些,哪里可以找到可接受材料的清单?
还有在填Section12的时候是不是选择12M-Other purposes or reasons not covered by other forms?
望指教,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