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Tier2换雇主了,但有些问题还没弄明白。
首先,我明白应该在拿到新签证之后辞现工作。我也明白在离职之前要向现雇主要一个写明在职期间所有不在英国的时间的信,因为将来申请永居的时候这个信会用来证明在英国有连续的五年生活。
我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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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开现公司的时间是在新签证拿到之后并且在新工作开始日期之前,那从辞职后到新工作开始前这段时间算不算gap?因为这期间我并没有被任何人雇佣。比方说4月1号拿到了新签证,4月10号离开了现公司,5月1号是新工作的开始日期,那从4月10好到4月30号期间是ga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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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以第一个问题为背景,如果我在辞职后的那段时间在英国以外的地方旅游,算gap吗?比方说我4月10号回国了,4月30号又回到英国,5月1号开始在新公司上班。请问4月10号到5月1号这段时间该让哪个雇主来写信说明我不在英国?
我的问题可能有点绕,希望有经验的前辈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