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所称的“十年永居”在移民法中称为“long residence”,包括十年的“continues lawful residence”,即十年连续合法留居.
十年永居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十年留居英国期间全部是合法的,包括持有在境外办理的“入境许可”(leave to enter)、在境内续签的“留居许可”(leave to remain)以及在境内的申请签证期间、拒签上诉期间等。
2. 十年内单次离境英国不超过6个月。
3. 十年内离境英国 总时间不超过18个月(540天)。(所有月份按30自然天计算)
4. 通过life in the UK 入籍考试。
还有几项附加要求:
主要包括无犯罪记录;年龄不小于18岁,不大于65岁;和英国的联系比如有直系亲属定居英国,在英国有房产等申请时可加分;个人能力,如高学历,高新工作等可加分;以及对英国社会的贡献如在英国期间参加各种志愿活动也可加分。
申请递交时间:
申请最早可以在达到整10年之前28天提交,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就是十年间用过的所有护照(护照丢失的话在申请表上有说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来进行补充)、Life in the UK或入籍考试通过证书,以及警察局注册。当然申请表和费用不可少,费用目前是991镑。
家属可以同时申请吗?
十年永居(long residence)家属不能同表申请。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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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很多不同论坛多次看到有专业人士说十年间所有续签必须在英国境内完成,否则时间清零云云,在此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一条是不成立的,在境外续签不影响申请十年永居,因此有类似情况的童鞋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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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年连续合法留居的打断,除了上面提到的单次离境超过6个月以及总离境超过18个月外一个主要的情况就是“任何一次离境或入境时没有有效签证”,发生这种情况不仅将打断“十年合法留居”,也同时将打断十四年的连续留居。需要注意的是离境和再入境时的只要都有有效签证就行了,不需要是同一张签证,也不需要是同样性质的签证比如都是学生签或者都是工作签,证明在境外签证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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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更常见的是“gap”,即十年中签证中有中断之处,首先明确一点,如果两个签证之间有gap,但gap期间本人完全在境外的话则gap不成立。 举例说明,如果申请人在头一个签证结束前离境,一个月后在境外申请到了新的入境签证重新入境,则十年的连续合法性完全保留,前提是这次的离境同样不超过6个月且计入十年总离境不超过18个月。如果在英国期间出现了签证的gap,一种情况是在头一个签证结束前寄出了续签申请,这种情况不算gap,但申请时最好提交该次签证寄出时邮局special delivery 的发票,有时在邮寄途中延误了也会被认为是gap。如果确实出现了gap,即签证过期以后才提交申请,仍然有机会被“酌情考虑”,原则上10年内有一个gap且不超过10天问题不大,有一个gap不超过30天也还有的一拼,前提是要提供可被接受的理由,比如可以证明那段时间重病在医院接受治疗之类。总之如果出现了gap之类可能影响申请的情形就尽可能的提供那些可以加分的材料及申请人的超期属于非主观意愿,还是可以申请的。我们有很多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