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一下, 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我朋友二月份的时候收到封法院的判决书,说是她前夫和她申请离婚。我们没有离过婚的,不知道离婚纸长什么样子, 都以为只是接受他的申请的确认信,要分居才可以正式离婚。也给了几个本地大的中国移民看,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决定再等等吧,估计会再收到要签名什么的表格。结果等到6月都没有什么动静,我们就跑去法院问,结果法院的人跟我们说这就是离婚证明,已经是批好的原件来的。我们都呆掉了,她原来2月份离了婚自己都不知道的。越想越郁闷,期间她根本什么都没有签过,什么都没有收到过呀!
第二日,我们又跑到法院问,他们说12月寄过资料给她,有人签收了(因为超过6个月现在也查不到是什么人签的了),没有签名的资料,邮局的网上就写be delivered。 法院看我朋友收到没反应就当她同意了,直接通过发出离婚证明。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收到过!没反应就当同意,在这苏格兰的婚也离得太随便了!!问法院拿了份她前夫的离婚申请副本来看,想不到那个贱人为了可以快点拿到离婚,竟然写是从2009年4月开始分居!那时候她们还好得要命何来分居?!现在他这样子写,不知道会不会对她申请国籍造成危险?事情是这样的:
他们08年11月结的婚,然后09年1月我朋友的‘前夫’就南下到别的城市工作,而她自己就和男人的父母住在原来的城市上班。但是他们还是每个月都会小聚几天,一般是他回家,可以顺便看他父母,偶尔我朋友过去。
2009年3月,申请2年的结婚签证,递交了男人的签名和证件。5月份批了2年。
2009年8月,男人开始通奸和小3在一起,但是他还是每个月都回来,所以我朋友一直都不知道。
2010年2月,我朋友发现不对,然后他们开始吵架。
2010年5月,她们协议分开,但是因为她婚签还有一年,他当时同意先不申请离婚,等一年后拿了PR再说。
2011年5月,寄签10年PR。因为觉得这个男人不可信,所以还是申请10年的PR保险点,但是附上了她们的结婚证明的。
2011年9月,拿到10年的PR。
2011年10月,她们开始吵架,因为男人要立即拿到结婚纸,所以逼我朋友同意已经分居一年签名。她不肯,明明当初同意等弄好PR后才搞离婚的,如果同意已经分居一年岂不是递交申请的时候已经在分居中,这样子没有道理的。结果他就放下狠话说自己去弄。
结果11月份递交的申请上面是写2009年4月开始分居的,法院又说我朋友收到协议书没反应就当是同意,她连名都不用签就在2月离了婚也不知道。而且她根本什么都没有收过!!怎么可以不用她签名当同意的?!!
现在眼看9月就满1年可以申请国籍了,被他这样搞搞真是害死人了!入籍申请要填结婚和离婚的日期的,到时HO一查,会不会查到说她申请2年的婚签时已经开始分居,然后连带10年PR通通无效的(10年PR要求连续10年的有效签证)? 这样子会不会入籍拿不到反而PR被取消掉??
之前去见过老外的solicitor, 但是那女的不熟习移民法,就是说如果光从离婚那部分看是基本上没有办法反驳的。因为离婚纸已经批了,已经是过了可以反驳的时间,程序上是2年分居完成离婚的。就算分居日期骗人,但是他现在是摆明不帮你,所以时间上从你们感情出现问题到申请PR还差一年,反驳了那个09年的日期也没有用。而且对于分居从什么时候开始都是很难说清楚的,取证很难,所以在离婚证批下来的情况下就已成定局了,基本上没有什么上述的必要了。
对于离婚申请上的分居日期看来反对也没戏了,但是就是不知道对现在的PR有多大的影响?申请国籍的机会大不大?各位高人帮忙出出主意给点意见,我们现在真的是愁死了!谢谢了!!
PS。他之所以那么急估计是要帮小3搞Unmarried Partners的签证,因为小3是留学生,估计也有签证的问题,要搞那个签证就得把婚离了。真是无语,这种男人都成办证专业户了。。。但是如果他真的帮小3搞签证,申请上写是从09年2人开始同居2年以上的,这样子会不会导致HO来查我朋友的签证?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