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申请费作为无效拒绝

最近的有关Basnet案件上级法庭的决定(申请的有效性——被诉方)[2012] UKUT 00113(IAC)的趋势将持续下去。这涉及申请被作为无效拒绝,特别是由于没有支付的申请费。我们已经在这方面对一些明智的指导等了太久,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判决。

上诉人准时申请作为学生(Tier4)的续签提供他的借记卡/信用卡细节作为支付内政部手续费。他的申请因为没有支付被作为无效拒绝。上诉人在第二天重新提交其申请,但这个时候,他的签证已经过期。申请然后被拒绝(没有上诉的权利)由于上诉人未能满足“既定的存在”的规定关于维持基金较低的水平资格。

上诉人坚决他在任何时候他的银行账户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费,并且他在提交的支持他的申请的支付结算单上提供了正确的细节。相信像他这种场景不幸的情形是我们所有人都太熟悉了。幸好的是,上诉人没有停止放弃,而是追求司法审查程序,上诉人递交上诉通知到初级法庭。他提出的管辖权问题作为初步事项, 呈请这个应该在证据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初级法庭(First Tier Tribunal/FTT)的决定是因为上诉人的申请费尚未支付,所以他的上诉无效。然而,初级法庭(FTT)在听证会上的问题充分考虑后颁发了正规的决定。这是关键的,因为它允许上诉人向上级法庭(Upper Tribunal)提出上诉许可申请。

所以这件事就在上诉上级法庭前,他们发现初级法庭(FTT)的决定是错误的,上级法庭认为申请的有效性不是在于是否内政部的费用有实际的被收到,乃是决定于是否申请伴随着有效的授权(valid authorisation)使内政部能够去获得在有关的银行帐户中可以获得的整个费用。

上级法庭罗列英国边境局(UK Border Agency/UKBA)的有关邮寄和面签申请所支付的费用的处理过程,并注意到在方法上这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显然,邮递申请的申请人的付款表由英国边境管理局切碎(出于安全原因),如果费用没有收到,剩余的申请支持文件被退还给申请人。此外,UKBA没有保存任何有关付款有什么错误的记录。

由此看来,上级法庭的结论是是否一个申请伴随着费用的最好的证据,显然是上诉人提供的原始付费资料页(Payment Details page)尝试处理为付款失败的最好的证据是,谁处理的支付所保存的记录,即英国边境局。然而,作为清楚的上述罗列的信息,这些都是不能被提供的证据,因为他们是在该申请被作为无效时退回已被UKBA毁灭。

最重要的是,上级法庭认为举证责任坚决在于与英国边境局来证明一个申请是否伴随着支付费用:
“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个应用的原则:当事人声称一个事实通常是论证的一方(he who asserts must prove);因为被诉方 [UKBA]是负责使用邮寄的案件的程序,和上面提到的特点防止了一个提示收据的问题,并有机会了解为什么付款不处理的问题。当尝试处理付款时申请人不在场,没有办法在事后获得相关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上级法庭允许上诉人的申诉。
上述的案例可以使大量的被以没有支付内政部申请费这个理由拒绝申请的申请人受益,并这反过来可能会正面影响某些未来定居申请类型需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在英国连续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的证明。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基于十年连续继续和合法居住在英国的永久居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