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生签证10月8号到期,学费已缴清,但是1600镑的生活费刚存进银行账户不久,不够28天的规定;
1.如果递出材料,会被直接拒签?拒签以后可否再次寄出材料重新申请这样就凑够28天了,还是就悲剧要打包回国了?
2.算够28天后再将材料寄出,就黑了一段时间了,不利影响一定有吧…
3.如果用爸妈在国内的账户来证明生活费的资金,国内BS可以用吧?翻译后需要公证吗?子女关系证明我有公证过的户口本还有关系说明,可以用吗?consent letter需要公证吗?
4.如果预约面签,是不是签证日期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
求指点,谢谢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