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局于1月30日颁发了Tier1企业家移民签证的修改政策,并于31号迅速实施,不分境内外、20万镑投资还是5万镑投资,而且涵盖了准备申请的,申请中等待批复的,甚至已经拿到签证并登陆的人士。
一些申请人都陆续收到了通知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安排面试,签证官向准申请者、申请者、和商业移民签证持有者索要投资证据和事实,用“测验”的方式来打击虚假商业移民,使企业家移民者不得已将备用资金实实际际地投入到英国。
目前,20万镑企业家申请中的人大多会被要求以下几点来证明其真实的投资意向:
1.面试—当面解释签证官对于申请人的疑问,并考核英文能力。
2.资金来源证明—大多来源于父母,那么提供收入证明就不可避免了。
3.个人CV—以体现出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或工作背景与创业意向有关联。
4.商业计划书—最能够完整的体现出创业的想法及可行性。
同时申请五万镑企业家的申请人也相继收到通知,被要求补充以下材料:
1.更新的银行对账单(Bank statement),以证明资金仍持续被申请人所拥有或支配。如果资金已经投入到创办的企业当中,那么要求出示相关的证明、企业帐户对帐单和会计师的证明信。
显而易见,五万镑投资的申请人相对20万镑的,现在需要补充的材料就很简单了,因为他们在第一次递交时就提供了大量的证明公司运营的证据。之前看上去很简单的20万镑路线,因为降低了语言要求,导致大量的申请人在同一时间递交,给UKBA带来了超出预期的工作量。现在加上新修改的政策后,使得申请程序更延长大约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实际上,“有真实的投资意向”是一个很主观的概念,那么签证官可以从各个角度去审查或考量申请人的家庭背景、个人经历、创业理念及可行性。申请人则需要在补充材料或面试时尽可能全面、合理地向签证官阐述为什么要申请这个签证。签证官会根据看到的材料和听到的解释来进行综合判断投资意向的真实性,那么这个判断就会被很多签证官个人的主观意识所影响。
由此可见,Tier1-20万镑企业家签证并没有比PSW持有人5万镑转同类型签证容易多少,相反地在一定程度上讲,20万镑的投资人需要用更多具体的材料和表现去说服签证官以证明他是一个有真实投资意向的申请者。
除此以外,新的政策对于已经拿到签证的人也做了进一步的约束。比如,新政重申了必须在拿到入境或拿到签证6个月内注册公司或自雇,在英国建立、投资或接管新的或现有的业务和公司。UKBA会随时检查其真实性和索要证,对于发现不是真实投资的,将会被取消签证,限期或驱逐离境。
对正在等待批复的朋友们而言,或者保持资金不动(尽管现在的审批周期过长),或者投入到生意当中(有需要的话),但一定不要用来购买个人住房或挪作他用;对于已经持有创业移民签证的朋友们而言,尽快投资(无论多少),就算没有实际投资,也要做最起码的商业计划,市场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