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现在我遇到一个很尴尬的问题。我的签证到10月30号到期。
具体情况如下:
我和未婚夫在2年前一起开了个公司,期间我们回国1次,也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同,决定今年过年具体谈结婚的事情。 同时 unmarried partner spouse visa 我2年缺2个月,未婚妻签证貌似也不行,因为未婚妻签证的6个月内,我不能工作,但我一直有公司股份,这个应该也属于有工作啊
原本的计划是我先签个工作签,然后回国双方父母见面,等明年结婚后再转结婚签。
但现在发现,工作签还要提供招聘外国人的理由,这还得发广告么?还是说我作为公司合伙人,可否免去这一项呢?
不好意思,我补充下:
首先,我现在的签证是PSW, 10月到期,原本计划是先回国到明年2月,国内所有结婚事情都办妥了,注册后签结婚签回英国。和你说的一样,结婚签对我来说,风险会小很多,因为有共同房产,联名账户和存款。但我未婚夫怕中国签证通过率小,就希望我先拿个工作签回国度假,然后等回到英国后再换结婚签。
其次,我们的公司是LTD, 规模不小,和TESCO, TKMAX 都有合作. 我的税单,工资,bankstate 都已经符合条件了,自己公司也在UKBA的list 上,如果要做工作签,我怕时间来不及。
现在,我不知道该按照原计划,回国签结婚签。 还是先办工作签再转结婚签.
还是说,唯一办法就是提前注册结婚?
请求各位帮忙给个建议,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