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藉英國求助

各位大大, 本人背景:

  1. 持SPOUSE VISA 於2010年10月19到英國
  2. 2013年5月拿到10年的居留卡(ILR)
  3. 本人的SPOUSE是英國藉
  4. 2010年10月至今2013年9月, 離開英國外遊少於50天
    本人欲於今年(2013) 10月28日前申請入藉, 按照現時條例, 是否符合資格? 因曾詢問律師, 她說要在拿得ILR的一年后才可申請, 這个令我很疑惑…請指教…
    另有關REFEREES(咨詢人)一問, 他們會否接到HOME OFFICE或有關部門的電話/信件查詢申請者情況? 因要跟他們先交代一下…感激回帖, 謝謝幫忙!!!

你那律师估计又是唐人街忽悠国人的 ‘蒙古大夫’ 吧{:5_129:}

英籍配偶在申请国籍时,只要在递交申请那一刻已经拿到ILR即可,那个一年ILR的要求是给其他申请人的。
其他要求就是,在英国连续居住至少三年,在过去的三年里总离境天数不超过270天,最后12个月不超过90天。

所以你到今年的10月就可以申请了,这是没有问题的。

具体官方要求看这里: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britishcitizenship/eligibility/naturalisation/spouseorcivilpartnerofcitizen/

至于你的referee会不会被HO联系,这个说不好,有可能会,也有可能不会。既然你让人家做你的referee,当然要和他们说好。这有什么好担心的。

謝謝大大的火速回復, 現在可以不再找那律師幫忙, 放心準備入紙申請了…:D…另有關REFEREES(咨詢人)的一問(如上)…也可以指教嗎? 謝謝…

不是已经回答了吗

不是满两年拿pr吗?为啥么你两年半后才拿到?

估计是申请被UKBA拖了时间吧:lol

申請ILR時, 那律師說我的SPOUSE VISA 在2013年1月才到期, 按照什麼28天條例, 就那麼12月才遞上ILR的申請…加上UKBA的設定工作時間表(至少6个月), 那就5月才拿到ILR…:frowning:

大哥, 你干什麼這麼聰明了…:lol …UKBA說申請到批核至少要6个月啊…:L

哦,你是寄签的比较慢是吧?

對不起…看你的回帖時还沒發現最後兩句…所以再問了…:L

啊…我是通过律師事務所代辦的…所有東西都寄到他們處…但UKBA的確認信和ILR 卡日期全是5月的…所以就煎熬了6个月了…:Q

LZ, 不好意思借楼问一下,
达人,那么如果我老公也是永久居留,他不打算入籍,而我是他的配偶拿到的永久居留,拿到永居满一年后可以入籍?这样的情况,那我申请入籍时候需要说明情况吗?需要提供LG护照吗?

你老公如果只是永居,那么你入籍就要通过普通条例(standard requirements)。所以residential qualifying period 是5年,而不是3年。

基本要求就是:申请人连续居住英国至少5年,在这5年时间里至少最后12个月是以ILR(永居)身份居住英国。
总的离境时间不得超过450天,最后12个月不得超过90天。

具体看这里吧: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britishcitizenship/eligibility/naturalisation/standardrequirements/

记错了,原来都需要referees{:5_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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