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求助, 十月份递上去的签证, 说我之前bachelor and above 超过五年了, 所以不给签证, 我现在是mphil, 本来十年永居已经够了, 因为我之前有gap,详细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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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Sep 2003 到期
-GAP 小于28天-
期间忘了因为什么原因, 好象是学校寄得完了,但是现在也找不到证据了(学校超过六年的文件就销毁了)
22 Oct 2003 UKBA 收到
29 Oct 2003 UKBA 拒签 原因 no evidence of fund
Oct 2003 期间寄出
-GAP 小于28天-
22 Nov 2003 UKBA收到新申请
01 Dec 2003 出结果LTR granted
因为这段时间被拒和gap夹杂在一起,不知道该怎么个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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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让学校给了我一段延期拿来写论文,也正好能跳过之前的那个gap, 到今年十二月正好新的连续的十年, 但是现在又弄成这样, 不知道该怎么上诉了。
各位达人, 给点意见撒。 郁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