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英国出生,出生时父母有永居,因此小孩出生有英国籍。后来在中国大使馆放弃了英国籍,取得了中国护照,然后申请了ROA。
孩子回国上户口,网上查到的是提供父母护照,孩子护照,孩子出生证。但被问及了父母有没有绿卡,还要求复印护照上的有效签证或永居并翻译公证。
感觉这要求太苛刻了。好像网上查到的公安局没规定要看父母签证和翻译。既然孩子有中国护照,那肯定是中国公民了,难道他们还要鉴定孩子的国籍?
开始怀疑是不是如果父母有绿卡,会被要求注销户口。后来托公安局的朋友问了下,说是绿卡要注销户口的。都什么年代了,国内真有这么变态的规定?但是网上却没查到相关的法律条文。
如果真要注销户口,那么去给孩子上户口,不是连户口上不到,反而给注销了父母户口?
有人知道什么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