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有没有类似经验,但我觉得我这个情况真的够复杂,估计很少有这么多郁闷都凑一块儿的。
怀孕前经常去英国出差,现有五年商务访问签证。怀孕生子,现在产假将结束,公司希望通过内部调动让我去英国工作,公司有sponsor资格,应该是申请T2签证吧。
现在的问题是孩子才4个月,孩子爸爸在欧洲另外一国工作,也不可能长期照顾孩子,我怎么能带婆婆或者妈妈一起去英国并长期照顾孩子呢?具体问题有下面几个:
1.按照我的理解,申请探亲签证只能我去了之后再申请,有同时申请的可能么?
2.妈妈婆婆的护照都是大白本,第一次申请探亲签证能申请长期的么,比如说两年或更久?探亲签证每12个月只能待半年,而且听说待满半年还会有可能导致下次拒签,是这样么?
- 我打算让妈妈和婆婆轮流来照顾,不能说看小孩,每次都说旅游和探亲,这能通过么?如果不这么说,有什么其他说辞。加上老公还不在英国,婆婆能申请成功么?听说这种情况还要证明孩子在英国有人照顾,需要提供请保姆的证明?可否临时请一个,拿到签证后辞掉,有可操作性么?不然我就是给保姆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