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的10年永居申请被拒,原因是08年学生签证时有4个多月的GAP,原因是这样的,我签证是08年1月份过期,我在12月中旬就寄出去续签签证,结果1月中旬份打回来说更换了新的表格,旧表格不予受理,我又填写了新的表格,在2月初寄出(收到HO信的28天内)结果又少材料又被打了回来,我凑齐材料再3月中旬又寄了出去(收到HO信的28天内),HO到4月底才开始办理我的签证,所以我签证记录上显示是我有4个多月的GAP,但我的银行账单可以证明HO在3月底就已经扣掉了签证费,办理的晚是HO的原因。现在情况是10年永居因为这个GAP被拒并且不能上诉,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找贵公司帮忙是否有把握能申请出10年的永居,收费是多少?感谢。
你的帖子看的晚了,如果如你所述,我们应该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