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法的'游戏规则'——那些不懂规则被拒签的事儿

案例:

当事人由于错误地委托没有资质的律师行处理当事人及妻子的企业家移民申请,导致当事人找到我们时已经实际过期一个半月,加上前一个机构对政策的理解错误及材料准备的失误,实际上面对的难题是一个已经过期2个半月的家庭申请,其中包括主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已及未成年儿童。

解读:

企业家移民,是英国移民局针对有想法有能力在英国投资创业、并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的海外人士,推出不久的一项移民新政。企业家移民,意味着申请人要有完善的 商业计划和清晰的市场分析,在面对面试官时也能沉着应对、娓娓道来。因此材料准备时期申请人必须和委托律师有详细高效的沟通。申请人后来找到我们后,通过 长达4个小时的面对面分析,发现并且挖掘出了一些有价值而且能够明显有利于申请的客观因素。我们成功地说服移民局在短短2个月之内,帮助当事人摆脱签证过 期,去除了被遣返、被拒签的疑虑,并且全家成功拿到了企业家移民及配偶家属签证。

“Right to say” ——说话的权利,在英国,这项基本权利被完全的尊重与保留,这无疑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的一个难能可贵之处。无论你身份高低贵贱,无论你家缠万贯亦或者是一贫 如洗,法律都保障了你这项基本的权利——说话的权利。任何不利于你的,来自其他人、其他组织机构、包括政府机关的行为、决定,你都有权利说“不”。最后的 决定权永远取决于独立于国家专政系统的单独体系——法官。

在与英国政府机构,特别是移民局系统的长期“斗争”中,我有一个深深的体会——在决定申请英国移民,或者其他任何一种类型的签证的时候,就意味着你要接受 这个签证的游戏规则——法律制定了这个游戏规则,无论是英国移民局亦或是申请人,都必须按照这个游戏规则来进行相关的程序。如果有一方违规,无论是我们还 是移民局,都要接受裁判的审判,由法庭、法官来根据这个规则,决定谁是这场游戏的赢家。换而言之,只要我们知道、了解、并能够熟悉的掌握应用这些游戏规 则,很多时候,我们往往是处于游戏的上风,因为庞大的移民局系统即使知道并发现游戏规则的漏洞,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反应,调整相关的游戏规则。

在新的英国政府导向下,整个系统对于移民的态度趋于越来越严格,未来的趋势一定是将那些可能对于英国经济产生负担,占取英国本地资源,工作机会的潜在移民 慢慢的甄别,挤压出整个移民系统。但是对于那些能够带来就业机会,促进英国经济的高价值移民,一定是更加的敞开大门,红酒加地毯的待遇。

如果内政部认定申请人有值得同情的特殊情况,遣返回国的方法已经不再适用。30个月的特许居留许可可能会被批准,除非以下一种情况发生:

当内政部以书面形式保证会在2011年7月20日或2012 年7月9日之前考虑申请,但没有兑现,并在之后决定这一批准是适当的。

当内政部在2011年7月20日或2012年7月9日之前作出一个决定,决定认为批准某一特许居留是不恰当的,但在这之后又重新对自己之前的决定进行了考虑,最终确定自己之前的决定是错误的,这一特许居留应该被批准。

确实,受制于人的时候不要试图与法律体系抗衡。该怎么办怎么办。

哇, 你们是谁?

学习了,哪里都有游戏规则啊,不遵守规则是一定要被拒的啊。

真正的规则是移民局本身就是制定规则的机构,如果觉得现有的规则不能体现政府的管理意图,随时可以更改规则(Statement of Change to Immigration Rules)。当然作为规则的执行者,本身定了规则后还是要遵守规则,给予法院纠正的权利,这在西方民主制度为常见的balance and check system。其实法院纠正的更多的是移民局在执行中的人为错误,或者一些系统性错误,但是如果是系统性问题,基本移民局很快就会改规则。

律师,作为依附规则的专业人士,理解规则,给付费的客户解释规则,在规则的范围内,协助客户纠正一些违反规则的错误,但是,毕竟如果是客户本身没有遵守规则,任何律师业不能创造奇迹,一些所谓“奇迹"很多都有很大的偶然性就是所谓的运气。

原文出处:http://blog.sina.com.cn/u/3175124802

英国移民法的‘游戏规则’
——那些不懂规则被拒签的事儿
PETER LIU, 英国移民局注册高级移民律师,英国移民律师资深会员,微信: LIU07888088168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Voltaire,伏尔泰)

过去两年间,中国每年新赴英国读书的留学生数量已经超过了10万人。想在英国创业、投资、移民的国人数量也呈飞速增长态势。其中签证申请是必经的一道程序。在过去十多年英国移民法的从业经历中,我接触过很多被移民局拒绝、退回的申请,实事求是的分析,大多数出现问题、被拒的签证申请其实都是属于客户或者申请人的大意,不谨慎、不了解法律规则而造成。在我的经验当中,只有一例属于明显的移民局错误(英国人数学不好,将申请人的工资转换成英镑的时候出现了数学错误),这类情况下属于最简单的被拒签,完全属于特例。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总是容易想当然,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递交申请,但是往往忽略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而导致被无情的拒绝申请。

案例1:

申请人申请赴英国探望女儿,入境时被拒绝进入英国并在第二天被遣返回中国。原因很简单,申请人所持有的是探亲签证,入境时被面试提问关于入境的原因。申请人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回答:“来英目的是为了帮助女儿照顾刚刚出生的外孙”。咱们国人听上去再合理不过的理由,英国边境的反应却是拒绝申请人入境!

解读:

人情vs法律,移民官吃的英国的皇粮必然是按照英国的法律规定来执行相关的政策。 英国2002年的国籍与移民规定,持有旅游探亲签证来英国的人士,不得在英国从事任何工作,其中包括任何有偿或者无偿的工作类型!——照顾外孙,被英国移民官归类为工作类型的一种,即便是亲属间的无偿服务。

案例2:

申请人在英国境内递交申请后搬家并且无法记清是否通知过移民局相关部门,一年半后联络移民局发现申请已经被拒签并且所有材料由于地址问题已经被退回。很残酷的拒签并且同时由于时间太长,被剥夺了上诉权。在我们的努力之下,不但拿回了right to say - 上诉权,并且同时成功的说服法官,由于移民局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通知移民局关于地址的转变,所以在考虑到他的上诉案件中,关于过期上诉这一明显不利因素不能影响到案件上诉本身的判决。

解读:

申请人无法记清是否通知过移民局相关部门有关其住家地址的转变,也就是说,申请人有可能通知过、有可能没有通知过。我们在上诉中把难题转给了英国移民局:是否可以证明当事人没有通知过移民局有关其地址的转变?答案是不能。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独立司法体系当中,当事人与政府机构完全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被告,一个是原告而已。

案例3:

当事人由于错误地委托没有资质的律师行处理当事人及妻子的企业家移民申请,导致当事人找到我们时已经实际过期一个半月,加上前一个机构对政策的理解错误及材料准备的失误,实际上面对的难题是一个已经过期2个半月的家庭申请,其中包括主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已及未成年儿童。

解读:

企业家移民,是英国移民局针对有想法有能力在英国投资创业、并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的海外人士,推出不久的一项移民新政。企业家移民,意味着申请人要有完善的商业计划和清晰的市场分析,在面对面试官时也能沉着应对、娓娓道来。因此材料准备时期申请人必须和委托律师有详细高效的沟通。申请人后来找到我们后,通过长达4个小时的面对面分析,发现并且挖掘出了一些有价值而且能够明显有利于申请的客观因素。我们成功地说服移民局在短短2个月之内,帮助当事人摆脱签证过期,去除了被遣返、被拒签的疑虑,并且全家成功拿到了企业家移民及配偶家属签证。

“Right to say” ——说话的权利,在英国,这项基本权利被完全的尊重与保留,这无疑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的一个难能可贵之处。无论你身份高低贵贱,无论你家缠万贯亦或者是一贫如洗,法律都保障了你这项基本的权利——说话的权利。任何不利于你的,来自其他人、其他组织机构、包括政府机关的行为、决定,你都有权利说“不”。 最后的决定权永远取决于独立于国家专政系统的单独体系——法官。

在与英国政府机构,特别是移民局系统的长期“斗争”中,我有一个深深的体会——在决定申请英国移民,或者其他任何一种类型的签证的时候,就意味着你要接受这个签证的游戏规则——法律制定了这个游戏规则,无论是英国移民局亦或是申请人,都必须按照这个游戏规则来进行相关的程序。如果有一方违规,无论是我们还是移民局,都要接受裁判的审判,由法庭、法官来根据这个规则,决定谁是这场游戏的赢家。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知道、了解、并能够熟悉的掌握应用这些游戏规则,很多时候,我们往往是处于游戏的上风,因为庞大的移民局系统即使知道并发现游戏规则的漏洞,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反应,调整相关的游戏规则。

在新的英国政府导向下,整个系统对于移民的态度趋于越来越严格,未来的趋势一定是将那些可能对于英国经济产生负担,占取英国本地资源,工作机会的潜在移民慢慢的甄别,挤压出整个移民系统。但是对于那些能够带来就业机会,促进英国经济的高价值移民,一定是更加的敞开大门,红酒加地毯的待遇。

找到原文链接并发出完整原文也被认为是广告?这个好像不太合理吧?

版主还是管理员能否出来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