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Tier2工作签证换雇主的问题

看法律版没太多人气,还是发在这里希望大家不要介意。我现在拿Tier2工作签证,收到了一个新的Job Offer 12月中旬开始,所以涉及到Tier 2要换新的雇主,我的新工作最早可以什么时间申请签证?因为我现在的工作需要给足3个月的notice,我想拿到了新工作的签证以后再给现在工作notice,因为不想万一新的工作签证申请不下来 丢了现在的工作。理想的状态是8月份去面签 是不是太早不能转?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新签证以后再给notice? (比如让新雇主把start date写在10月11月?但是实际上稍微晚点才开始) 还有就是新签证拿到以后现在的BRP卡是不是就要被收回了?还可以给现在的雇主工作吗?

求大家帮忙 我在gov的网站上看了半天也没找到答案 已经纠结了好久了 谢谢~

帮你顶一下哈

我是老的政策,记得是合同开始前28天才能申请的

帮你顶一下

我认识的一个人一样情况,但是他是一边申请签证一边就给了notice,我觉得不在于你什么时候申请新签证,而是你拿到新签证之后,理论上你的旧签证就失效,你那时还能不能给老雇主工作是个问题。

帮你顶一下

3个月的notice?

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还有就是我想问LZ啊,我记得以前看过tier2 转雇主,要先让现在的雇主撤销你的COS,然后你才能再申请新的签证,是这样的吗?好像不是像其他签证一样,交了新的申请旧的自动失效。。。

該是拿了新簽證後,舊的就失效了

我老公是提前1个半月申请的换雇主

帮你顶一下

:cn01:

楼主背景薰衣草很好看

等高人

帮顶拿银:D

这个我也不知道 你要是知道确定答案了也来告诉我一下啊

我是去年转的雇主。类似的情况,咨询及研究了很久。之后还担心永居是否影响。好在今年顺利永居了。
我个人经验和结论:这个地方HO规定的非常模糊不清,没有任何人给你一个100%解答,就连他们自己的咨询中心打电话过去也说的不清楚。但比较肯定的是,不要在拿到新签证前提交notice。我新公司是个比较大的企业,经常挖人过来,hr后来跟我说,你正确的做法就是让我们先帮你申请签证,拿到后给notice。然后你的starting day开始时如果还没结束notice那么你理论上还是允许你完成notice period的,因为HO也不能凌驾于合同法之上(这个其实是我开始最纠结的,因为理论上你拿到新签证的时候老签证作废,然后你就非法为老雇主工作了,但后来我新hr经手这种案子比较多,说这个就是最好的办法,HO知道你已经在离职期了就可以了)但我是比较不幸的,我的老雇主的hr比较傻,不太了解这种情况,弄的他自己很紧张,我的新hr出面替我解释都没用。他走了个极端方案(其实对你没坏处),赔我一周薪水把我sack了。不过最后我跟他沟通,我说我没做错,不应该被sack,你怕我非法工作想让我快速离开只需要同意short notice就可以,不用sack我。最后我周四提交辞职,周五他批,周一我去新公司上班了。所以你拿到新签证绝对是最稳健的一步,要不出现任何问题,只有你一人背所有不好后果。你拿了签证,如果老雇主足够有经验,可能会比较顺利交接,如果跟我一样,他们会比你还紧张,不会要求你服满3个月。
仅供参考,谨慎斟酌,欢迎讨论。good luck

dddddddddd

我感觉这个办法我不适用 因为老雇主本来也不想让我走 所以我如果不给足3个月的notice 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我走的 我再看看怎么办吧。。。

嗯 我的前老板也是给我加到比新的合同还高的薪水挽留 但没办法 新签证下来了就必须接受辞职了 至于是否同意short notice对你影响不大 你放心 没人愿意顶着120k的罚款和吊销海外雇主牌照的风险留你的 你再斟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