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转德国再回来英国的签证

大家好.

我的情况如下, 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从 2010年开始在一家德资公司的英国satellite工作, 永久合约, 首两年拿 PSW, 由 2012 年中起转换成 Tier-2 (general).

原本计划拿五年 Tier-2 转 PR, 但老板希望我由下年初开始到德国的总公司工作三年, 三年完成后可以回英国工作.

问题是, 去德国工作便要拿德国 work visa, 英国的 Tier-2 便不能续了 (续了也没有意义, 因为在未来三年也不回来英国工作, 来英也可以用旅游签证).
在三年后我可以再重新申请英国的 Tier-2 吗? 只会给我两年, 还是当成一个新的 Tier-2 (一开始给三年,再可以续两年) 吗?

个案有点烦, 谢谢大家的帮忙!

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按我的理解是T2G是最多【连续】持有6年,而6年期间>=1年的空档都可以考虑成冷冻期

因为本身6年这个设置就是为了给PR设门槛,但不一定对,涉及到移民监空挡的还是得请律师点评

最后说句题外的,德国税45%啊,这三年既换不了德国PR也换不了英国的,除非薪水极其高否则感觉得不偿失

感谢 Novezeil 的解答, 请问可以告知 “6年期间>=1年的空档都可以考虑成冷冻期” 的 “冷冻期” 是什么意思? 是指离开英国再回来, 便可以继续用以前 '储" 下来的年数吗?
否则, 在 Home Office 的网页哪里有提到? (好像没看过类似的字眼?)

提外话: 我也是非常十分极度不想去德国 (薪金也不会高很多)! 但老板认为英国不需要这么多人手, 便想把我调到德国, 美其名是 ‘为我的 career progression’ 好, 实际上是英国只要我经理一个就可以了. 他说得好像我不去德国, 我未来的职场生活就会一片黑暗, 我只好答应下来了!

关于 Cooling off period: (没法发url,你可以搜以下关键词,一样的地址)
tiers125-pbs-overseas-soi.pdf
120301_edu_visa_pr.shtml

这个冷冻期除了字面上的这种情况(3+3),其余的具体操作得找律师问问,但是从结果上看,我推测之前的年数累计是没法用的,因为无论5年还是10年PR最基本的要求是“连续",具体可参考tid 854303

这刚好于你的理解相反,冷冻期是指,在tier2连续6年(3+3)都不够条件转为永居,那就要有一个12个月的冷冻期,在冷冻期内无法再继续申请tier2,之后即便再符合条件申请到了新的tier2,之前的年数是不可以积累的。

建议你先拿德国的商务签出差,保留英国签证或者就呆在英国。如果办了工作签去了德国,英国的签证时间就不能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