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了我一个律师,她说前雇主证明要包括三点,起始时间、年假多少、我曾经用了多少年假。
我以前有两家,都是三四年前就离开的公司了,给了信都只写了起始时间,多的信息人家不理。
我这边律师催,说不给这三点就办不了。可人家公司不开呀!来回发信,都拖了一两周了。
我看了下网经,好像前雇主信都不要也可以?到底怎么样?
因为现公司把我的律师和申请费都包了,所以又不能绕过自己弄。有大神支招的吗?
邮件CC几个大老板,表达买卖不成情义在,除非你当时和人决裂了,那只能让律师出面
没有决裂,也开了证明,就是我的律师要更多的信息他们不给。我想问我的律师是不是太严了。要这么多信息吗?
之前的经验也有没有开前雇主信而通过的,前提好像是没有超过180天的限制。可以搜搜看。
谢谢!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