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父母的旅游签证

各位好!准备帮我的岳父母办理旅游签证(Visitor Visa - General Visitor),有几个问题麻烦各位:
我现在是T2 (G), 有效期到2016. 准备由我来出银行等财务文件,这样岳父母在国内就不用费心去跑银行了。我的问题是:

  1. 我虽不是PR, 应该也可以sponsor亲属来英国吧?
  2. 以女婿的身份提供sponsorship可以吗?我媳妇没上班,给不了银行,在职等证明
  3. 我准备出具以下文件,不知道是否充足:
    - 我的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
    - 在职证明
    - 房屋的land registry复印件
    - 6个月的银行statements
    - 6个月的payslips
    - 邀请函

谢谢!!

女婿可以的,随便个甲乙丙 丁解释了原因都可以做资助人。
不过除非申请人自己真的拿不出钱证明,属于实在没办法了。跑银行现在中国服务可好了,另外银行遍布大街小巷。去打个本,出个存款证明一点不麻烦。他们要是想省这一两个小时的功夫而不去做,拒签一点不是危言耸听。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不单止是衡量是否有足够经费支付本次旅游,更重要的考量是是否能在中国生活,越不能在本国生活的,移民的倾向性越大。所以很多有存款看起来明明支付旅游费用的依然被拒签,例如不能提供收入来源的人。你给那是你的钱,并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他们自己在中国的经济状况。他们也许就是生存不下去了,就是要等着来英国挣钱维生了。
他们自己至少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在中国生活的能力。包括有住所例如房产证;有能支持自己生活的收入,例如工资单或退休金或社保或者他人资助;每一个城市有自己的消费水平,包括填表也要填自己一个月开销是多少。除非申请人敢填自己一分钱不花,否则就要证明自己能cover自己的支出。
在这个前提下,资助人可以证明自己资助对方的旅费,单纯就是本次旅游所有开销是可以的。
有些功夫不能省。

发送自苹果论坛手机版: m.powerapple.com

申请人的自己证明更重要,不建议这样做

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