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到DX送来的护照,签的的北欧(丹麦),给了我半年的有效期,但是我看纸上的细节有点被迷惑了。
其中一条说,我最多能在丹麦待90天, 然后得离开,
但是离开后,我又能不能继续用这个签证在有效期内去其他申根区的国家呢(给我的签证有效期是14/02/2015- 14/08/2015)?
还是得从新申请?
可以 每次进入申根区 不要超过90天
签证上要写多次入境
不过半年的都是多次 呵呵
:handshake 谢谢!
我也是第一次拿的那么长的签证呢:loveliness:
不客气,说走就走的旅行,咱们也可以拥有 哈哈
enjoy啦
我记得是总计90天,不是每次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