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移民两年内卖店的问题,请教大家

我现在是企业家移民签证,在第二个阶段两年续签刚拿到,我有注册两个公司,第一个公司A就我一个director,公司旗下就一家点心中餐,第二个公司B有两个director,我和我的合伙人一人一半,开的中超,现在中餐走下坡路,没什么利润,我不想开了,想卖了,那么我的第一个公司旗下就没有产业了,而且我会一直和我的合伙人开中超下去,请问为了两年后的永居续签,是否还要再为A公司购买其他产业或者使用第二个公司就可以呢? 我记得之前签证时说过好像必须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director的,请问对不对? 有没有专业的人士指导相关知识呢?谢谢

我正在阅读相关文档,印象中是取决于B公司你投入所占的投入和所占的雇佣人数-不是很确定 希望你这样能申请成功

谢谢回复,我两年续签刚签出来了,只是现在想卖店然后疑惑,我也问过律师,但是他说的我不是很明白,他说只要保证公司一直在营运,满足签证所需的两个英国雇佣者岗位,签证期间允许卖店或者更改项目,不管是否盈利,只要你是真的在操作公司就不会影响你日后的签证。但是我还是疑惑日后把店卖了,那么A公司难道就这么空着放着不管了吗?

我得如果保险起见,你不如把第二个公司的业务转到第一个公司不得了,其实也就是公司名字的问题。你中超所有进货 收入 雇员都从第一个公司走?

不管哪种方式,你必须是你CLAIM POINT那家公司的唯一的股东和法人

我就是觉得很郁闷,可是我律师说一个公司允许两个股东的。

股东没有说明一定要“唯一”的。不知必须是“唯一股东和法人”的说法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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