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租客如何处理

怎么帖子没了,再发一次,买房贷款已经下来,但Vendor说要exchange后再通知租客,要再2个月后才能completion。vendor分明是想多收2月房租,如何处理?可否要求现在就给租客Notice,两月内足够完成交易。或者租客过到我名下,这样风险是什么。

紧急求助

房东是必须给两个月的notice,这个房东也没有办法。

你要是租客不走就exchange,到时候房客赖着不走就麻烦了,如果你决定exchange,你要让律师把应对措施搞清楚。

是的,不然付了部分deposit,想不买都难。所以要求现在给Notice,2个月足够完成所有手续。

你可以要求他现在就给两个月notice房客。等他搬走了才exchange。

我目前就是在这个情况的“房客”。

当然,他愿意不愿意就接受就是他的事了…买房就是拉锯战

如果真的2个月后就能completion,只是小问题,英国买房3-4个才complete的有不少呢。

如果是我,房客不搬就不exchange,谁知道这个卖家是不是因为赶不走房客才被迫卖房的。

必须要房客走了才能交换,不然你就很麻烦你有那个时间去对付房客,在说了租房的走了那个房子还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

所以把你焦急的心情放一下,买房子大事情不要因为急乱了章程,

房客走人,你去查房,满意找律师说交换时间

不满意砍价,再说交换时间,

我是不敢房客还在就exchange的。 万一房客不交房租还得请律师花钱赶房客,还得耽搁几个月时间。 千万别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