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小孩回国办户口的几个疑问

看了下国内当地出入境办事处流程后有点不解, 他们的服务指引标明:

  1. 办理材料需要本人的外国护照或旅行证
  2. 出生证原件和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中文翻译
  3. 需要20天调查并做国籍认定

首先如果小孩有外国护照不是证明入了外籍了吗,他们还会处理?其次出生证原件和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中文翻译(根本没提大使馆认证) 那就说直接拿英国出生证回去公证那很省事啊。难道我理解错?

最后出入境办事处真的调查出来我们入没入英籍?

你问的是落户口还是回国办护照阿?

每个城市的要求不一样吧 落户口要去公安局,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1 只要旅行证
2 英国的出生证原件有父母姓名和工作的那张,在国内任何一家正规翻译公司,就给翻译盖上章。公安局只看翻译,大使馆翻译的还是小公司翻译的对他们来说都一样。公安局会把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都留下。反正孩子的出生证原件有好几份嘛。
3 如果孩子是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理时交5元钱,马上就给你落户,打印出来不但有孩子的中文名字还有他的身份证号,塞进户口本即可带走。如果孩子不是当年出生的,那属于补办落户,需要三周时间上交上级部门的户籍管理进行补办,你只需要把材料都留给公安局,他们有专门的人去跑腿办理,等户口批下来会打电话叫你去取。
4 落户口还需要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