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事情出现变化:
现在事情出现了一些变化:
经过回忆,发现借车的人在那段时间其实已经还了车了。
而且出入境记录无法证明不是我室友开的车,因为date of offence shown on the couterpart driving licence is 10/02 而她的入境时06/02.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她绝对没有被警察查过,而且应该在那几天也没有开过车因为她回来就病倒了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现在事情很蹊跷,有没有可能date of offence shown on the couterpart driving licence是滞后的?不是违法被抓的当天?或者有没有可能是套牌呢?
===
室友刚收到一封追债信,来自一个High court enforcement agent叫Marston。
很疑惑。思前想后,想到有可能是驾驶的问题,因为驾照很久没有更新住址,仅仅是前几周因为驾照丢了才刚刚补办了驾照并且更新了住址。
没想到拿到counterpart driving licence的时候发现有一笔600磅的罚款,扣6分,发生在去年2月。去年7月的某一天是date of conviction,因为Failure to give information as to identity of driver etc
这才想起来去年过年回国前把车借给了某个朋友(他答应要买短期保险的)。但是他回国前没来得及还车,过了些天后又他另一个朋友还的车。这个罚款一定是他们两个中的某个人做得!居然没有告诉车主这件事!车主因为驾照地址没有及时更新一直都不知道。罚单上title写的MR但是车主是女生。
打电话给某个律师所的reception,她建议室友自己写信给court说明情况,因为找律师的话律师也就是先写封信而已。
不知道怎么做合适呢?因为毕竟室友地址没更新也算是个错误,但是不能因为这点错误承担别的不属于她的错误 (也许借车给别人也算错误)。
现在问题是违章的这个人和借车的人,两个男生,都早就回国了,取证也许会比较困难。
这是这个室友第一次违章。她再过一年也就能申请10年PR了,很怕收到影响。
希望大家能提一些建议,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