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6个月的房子, 房东(泰国女人)突然要求搬家,说她女儿要回伦敦上大学,她们全家要从外伦敦搬回来,(她在外伦敦开餐馆)当然她还找了很多不合逻辑的理由,明显是在撒谎!还说如果继续住一段时间, 房租要涨原房价的50%!狮子大开口啊!而且必须”CASH IN HAND" 每周。
当初租她房子的时候没有签任何“合同”,而且是通过先前已经住进来的她得朋友交涉的,我每月把房租打到她朋友的账户。她和这个朋友已经翻脸,她的朋友马上要搬走了, 她又说这月底以后就没有人收我的房租,我是非法闯入!
我说第一:我搬进来的时候 说好了可以住两年左右;第二:在我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情况下,也不能搬家!
她威胁我说到这月底:要把洗衣机,冰箱,炉灶,浴缸都搬走,我连洗澡都不能,而且说要换大门的锁!
我跟她讲道理,在这个国家,不能随便赶租户出门的,政府不鼓励社会上有那么多 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社会会造成伤害。如果想让我搬家,只有法庭才有这个权利,我说她可以告我呀,不过那样的话,可能会花掉她几千镑子,而且需要几个月 甚至一两年的时间。
请大神们探讨 探讨呗 帮忙出出主意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