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续签顺利通过,但是问题来了……

我上一个配偶签是几乎拖满3个月才入境的,所以几乎在签证到期才寄签的,因为怕提前签出来申请永居的时候到不了5年。所以我2月8号签证到期,2月3号寄出的。还不错顺顺利利5个星期拿到BRP卡。前天收到所有申请资料和HO的信说2月4号收到申请,现在申请已批准。昨天收到了BRP。

我注意的BRP的签发日期是3月5号,而我上个签证到期日是2月8号,所以单从两个签证来看,我中间是有一个月没有签证的!这会不会有问题啊?说我非法居留什么的?主要是对2年半后的永居申请有没有影响呢?

本来2018年8月就可慢5年申请了,现在算有效期到9月份,那又得晚一个月申请。按照HO信上的报错邮件咨询,他们说只管administrative review,让我打客服电话。刚打完也没用,他们也不清楚。

请大神们指点一二,这到底有没有问题?

在这个空档你的申请应该在被审阅,属于合法居留时效。

谢谢!会不会对我下次申请有影响呢?

我个人认为没有影响。你如果需要确切答案,求个心里踏实还是问内务部,官方回应更有说服力。

不用担心,这个属于正常的,除非面签,否则寄签的,都会有中间有几个月的签证审查的period。只要是在签证到期之前邮寄出去的,这些都不属于gap。

非常感谢!那我就把他们的回信留好,以证明我是到期前寄签的。

想再请问一下,下次申请永居的时候,是按实际5年期提前28天申请呢,还是按BRP卡的有效期提前一个月申请?(其实一个月无所谓,主要是赶上暑假的时间段,想回国。)

从第一次拿配偶签证到达英国的那一天开始算,5年,然后可以提前28天签证PR。

当时邮局邮寄的交款和追踪单收据留着,这也是证明你什么时候递交了材料的时间凭证。

怎么感觉有阵子没见楼主在女生版出现啦。

呵呵,先是忙,回国两次。然后回来就发现没话可说了。 {:5_147:} {:5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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