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大家关于资金来源证明的一些问题。
我先生在英国以个人名字购买房子。资金是国内用三个人的名字汇过来的 (哥哥,姐姐 和嫂嫂 )。 钱是哥哥卖厂得来的。他们把钱存进银行不到一个月就汇出来了,而且银行户口也是新开的。有两笔钱汇进我先生私人户口,有一笔汇进我的私人户口。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出示什么样的文件去证明资金来源呢?如果我把我私人户口的钱转到我先生的户口时,会不会需要我什么文件证明。
还有那封资金赠送的信需要中英版本吗?还有当我们要把钱从我们的银行转去律师哪里时,银行会有问题吗,我们是 HSBC 银行的。
问你的律师,律师要求什么就是什么了,不要求的话就什么也不用准备了。每个律师要求不一样。
需要资金来源的公证书 ,白皮黑字的,通常都有翻译。
资金来源理论上是由律师来检查的,介于律师是自己选的,所以可以选个没有那么龟毛的律师,通常解释一下,提供个打款人的gift letter,一般是没问题。如果要贷款的话,现在很多银行也会检查,尤其是现在的小银行,building society, 检查得尤其严格。那你就要看看lender具体的要求,像有的银行要求打款人必需是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其他的都不接受,那就比较麻烦。这方面大银行反而还好,像natwest,只要有打款人的gift letter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