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超期28天滞留,再次申请家属签证会被拒吗?

情况是这样的,朋友工签,四年前结婚后把老婆也办过来了,然后在英国生了孩子,去年他申请永居时老婆因英语考晚了,证书还没有下来就独自先办理了永居(已获批)。老婆在签证过期40天左右回中国了,孩子因为要上幼儿园则留在英国(孩子并没有一起办理永居)。现在朋友又在办理老婆来英国的家属签证,问题是他老婆曾在签证过期28天后才回中国,会不会有一年的自动拒签存在?我感觉这条规定应该不会针对本来就是要settlement的人吧?而且记忆中好象是过了三个月或六个月后滞留才有一年拒签的说法?再说他们的孩子也在英国,被拒的可能应该不大了吧?
请各位高人给个建议,朋友有点担心交的近一万人民币的签证费会打水漂。

没有问题的,配偶家人是无视这些自动拒签的惩罚的

有版主大大回复,感觉瞬间轻松,多谢了。

J大大是版主:lol

大大,达达都一样 {:5_137:}

“问题是他老婆曾在签证过期28天后才回中国”
请问如果在签证过期后28天 内 回国,是不是是合法的?是不是就没有一年拒签的问题?谢谢

“问题是他老婆曾在签证过期28天后才回中国”
请问如果是在签证过期后28天内回国,是不是就是合法的?不会有问题?谢谢

据我所知,28天以内是没问题的。

谢谢!
不过您知道有这样的例子吗?我听说的是有的人逾期15天,在回国出关单的时候被在护照上盖了章。但也有的人没有被盖章。
听这里的英国人说,只要逾期就会涉及信用问题。所以最好不要逾期。

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例子,我只知道签证到期后28天以内回国不会对下次签证造成影响。

谢谢!
您知道有逾期28天内回国而没有影响这样的先例吧?我家人现在签证快到期了,但又不能在到期前离境。所以想逾期一段时间(少于28天),正在担心怎么办好呢!

90天以内回国都不会被auto-banned。放心吧,这些不需要什么先例的,移民条例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

(7B) where the applicant has previously breached the UK’s immigration laws (and was 18 or over at the time of his most recent breach)by:
b Overstaying;[/b]
(b) breaching a condition attached to his leave;
(c) being an Illegal Entrant;
(d) using Deception in an application for entry clearance, leave to enter or remain, or in order to obtain documents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r a third party required in support of the application (whether successful or not);
unless the applicant:
b Overstayed for 90 days or less and left the UK voluntarily, not at the expens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b]

补充一点,前提条件是90天内不能被发现,被发现勒令离境的可就不是这么说了;另外下次签证如果你要老老实实承认曾经OVERSTAY过还是解释一下为什么

还是达达清楚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