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没有和我经历相似的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如题
- 我老公2014是T1所以我有一年的Dependent Visa expired on 08.2015
- 老公有了PR在2015所以我又extend现在的签证到08.2018
- 老公需要回国两年左右,我们的住址会在一起,由于sub-letting 我们不用缴纳council tax 然后我们只能有一份
utility bill, 各自的bank statement, joint account, GP register, driving license 但是他到那个时候是不会有payslips,因为他要打算回去很久。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在extend my visa on 2018, 会有问题吗?会被拒吗?有风险吗?
有解决方案吗?
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