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有个朋友最近买生意,遇到点麻烦事,问我,我也不太清楚。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朋友4月份看中一个咖啡店(这家店原先是卖leasehold)。先是看店,然后问价,还价等等。价钱达成统一了。买家就高高兴兴的找了一个律师,给offer等等一系列的事。虽然律师各种拖拉。买卖过程中,双方律师都休了假。到了7月初,好不容易差不多了,就差买卖双方签字,这生意就成交了。
突然,在这个时候,卖方律师说,卖方的房产是贷款买的。当初这个卖家是说自己做生意,贷的款。现在要卖生意,银行就不同意他卖。我估计是当初有合约。这个卖家这么基本的情况都没搞清楚。
买家非常想买。因为也看了好多店,这家店要价不高,比较适合新手。地点也还可以。生意虽然说不好,但是因为买家是新手,生意太好反而应付不过来,所以,也接受。买家甚至把工作都辞了,因为什么都谈妥了,7月初就能接手了。卖家呢,也是真实想卖的。因为卖家有两家店,夫妻两口子,一人管一个店。现在小孩大了,要上学了,想转让一家店,老婆就有更多时间照顾家庭。
买卖双方协商用下面方法来补救:
- 换一个银行,重新做mortgage
- 买方把房产也买下来。(卖方也没说不同意,但是有点舍不得,就看价钱了)
现在问题就是,如果换银行重做mortgage,要哪些手续,多少钱,多长时间。
卖房产的话,同样,要哪些手续,多少钱,多长时间。
非常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