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信上说申请表填的年收入三十多万可我明明写的是人民币3万多,签证官给看成英镑了。还不给上诉。我太冤枉了。咋办?
没有办法,从头再签。他们数错0,也不是第一次了。
没必要上诉, 重新申请. 不是什么新鲜事
零中间没打逗号吗?怎么会数错?
虽然重新申请可能更容易一点,但是如果实在要上诉也是可以的。我母亲去年的GV签证被拒,所有人都劝我重新申,但我不太想留一个拒签记录,所以就上诉了。然后半年之后HO反转了拒签的决定,给了签证。
不是他看错0了而是他把单位看错了。表上显示的是rmb签证官看成了GBP
你愿意花上半年去上诉当然可以了。如果你希望父母快点过来,就重新申请。这种据签记录根本不会影响什么。
不是说不能上诉了吗?
为什么你认为30多万被拒,换成3万多就一定过呢?
我怎么就想不明白这里面的逻辑呢?
楼主意思是填写的年收入是30000RMB,签证官看成30000GBP了,与银行流水不符吧。
对。而且我附上的父母存的英镑存单他压根没看到 就说钱不够。
探亲签证没有上诉权利,法庭不可以再像以前那样对签证官的决定在上诉时进行审查了。如果有资料显示,签证官在做出决定时,明显存在主观臆断的随意行为,申请人仍然可以通过司法审核的途径,要求法庭对签证官的拒绝进行审查。
您的例子楼上的建议您重申是有理由的,因为司法审核途径非常耗时,从经济上,时间上都不如重新申请更方便。
如果不给上诉 就重新签。其实上诉 会赢 但是费时 费力 费钱。不要把拒签看的很严重。驻上海的领事自己都说过,有的时候,他们自己都觉得有些人拒签 被拒的很无道理。不要太当真了,重新签。就无事了
谢谢 我仔细看了拒签信,说如果重新提供证据可以重新签,就是白浪费钱了
谢谢。打算重新申请了。就是感觉很冤枉,签证官犯的错要我们承担
仔细看你的拒信是怎么写的。。我那时候信上说只能根据欧盟的人权法上诉,其他的理由一概不管。
是的,签证官不隶属于外交部,直属内政部;而领事、参赞什么的都是隶属外交部的。有过好多次领事出面求情但是签证官都不买账的情况
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