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神奇的事情(以及法庭),房东直接承认押金没被保护,但说不是强制的。

如题。最近搬入自己的房子。之前租房合同算结束了,然后处理押金的事情。

之前已经知道关于押金保护的事情了。所以退租后直接问房东押金放在哪里,结果房东邮件中直接承认押金没放在第三方,但他声称不是强制的。原话如下
“The deposits were not put under the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nor is this mandatory. Any information you need regarding the deposit would be in your contract. ”
反正现在房东现在是各种借口拖着,不退押金。

这个事情让我完全不理解房东的底气在哪里了。所以上坛子咨询一下。

(1)合同有无可能不被视作 an 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
房东是私人房东,无中介。
合同模板是学校官网上直接下的,然后和房东签的。租住情况符合gov网站上的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的所有情况(譬如,房子是私人的,不和房东住在一起等)。
按我的理解,这类合同是自动被视作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gov网站原话Most new tenancies are automatically this type.”)
不知道这个理解是否有误?
是否合同上要注明什么呢?

(2)是否有可能在“不和房东住一起”这一条作文章?
房子的前厅是与隔壁打通的,隔壁就是房东家。前厅我们平常不能用。所以这一点有可能做“不和房东住一起”的文章。
但是council tax上没有房东名字。我想这一条房东应该翻不起来。
不知道各位看法如何?

(3)关于法庭。
求教应该用哪种法庭。试图打电话与shelter联系过,但基本全是忙线,很难联系上。所以来坛子里咨询下
用money claim online (MCOL)非常便宜便捷。但不知道是否适用于房租未保护这个案例。
必须要找solicitor吗?(非常担心费时费力,最后输了,那可就亏大了。small money claim亏了还真不肉疼)。

CAB现在管不管租房矛盾的事情啊?

citizen advise ?
管。但是电话基本别想打通。

其实我倒真的很好奇这条怎么绕过去的。真能绕过去,我放租的时候也能用上。

如果你和房东有share facilities那他可以argue你是lodger不是tenant,那deposit自然不需要protect。

如果你是tenant,那下一步会怎么样?3 倍deposit不是那么容易就拿到的,政府搞这个dps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房东unfairly withhold deposit不是为了惩罚房东的。

下面就是你上court去告房东,court会order房东马上还你deposit,然后房东告你让你赔他的damage,是两个不同的官司要打。

你想打官司,可以找找 no win no fee的律师。
http://www.helpfortenants.co.uk/suing-a-landlord-for-deposit.html

我觉得这种房东就打定主意赖着不还押金的只要开始法律程序的话就应该还押金吧,真的输了官司直接降credit rating啊。

谢谢大哥回复。
刚才仔细看了下合同,title直接标明了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agreement。抱歉之前对这个抬头一直没有意识。
这个是不是意味着房东不能argue类似于shared area的事情了?

房东为什么不想退你押金啊?

这样的话,房东确实没有任何不protect deposit的理由了。

就是各种理由拖啊。

走的时候我说我找人打扫卫生搞花园(因为怕房东挑刺),但是房东你得直接和那些人讨论搞哪里。
房东说OK,但是他来找人。我就先搬走了。
结果今天说打扫的人拖沓没来,明天说搞花园的gardner休假去了。
反正就是工作没搞完不能退。我说没问题,我等。
现在差不多三周过去了吧。已经超过法律要求的10天上限了。

结果又打电话来说这里少了个床头柜,那里少了个窗帘。所以要更多时间算钱。
然后我就怒了,我说又不是没有check-in的单子,屋子里最开始也照过像,双方邮件备档了。
这些东西房东你看都不看就瞎扯淡少东西。

而且去年有室友从这里离开的时候,也是闹的很不愉快,押金各种理由拖,到最后也没退(室友当时要回国,没时间计较了)。

所以我就明显觉得房东是不是又把这对付外国人的路数用到我头上来了。

这个房东必须放到protection scheme里的。其实你当初就不该付最后一个月的房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