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买房律师“资金来源证明”的一个想法,
完全用中国国内的账户、材料。
父母在中国账户的 saving,
转账汇款到,lz 在中国的账户,作为gift。
然后,用中国的材料,在英国 说明资金来源。(显示,父母 saving,gift 给 lz。最终,钱在中国 lz 账户)
(简单说,把“拆分购汇,蚂蚁搬家汇款”的环节,不让律师看到了。)
大家有人这样用过吗?
或者,这样是否可行?
谢谢
--------------补充----
1、解释下脑洞的来源:
lz 本身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担心,即使是存够了3个月(或 6个月),律师仍有可能不会接受 saving 的说法。(看有些帖子提过)
父母的 saving,然后赠予 gift。相对比较合理
2、cash buyer 。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