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们,在下先谢过了。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明年九月我就可以五年工作签证转永居了。但考虑到父母已年迈,英国的工作前景也并不看好,所以我也没有打算长期在英国发展。
但身边朋友长辈都建议既然还有一年半了那不如拿了永居再回国。
可是问题也接踵而至。
1.我听说若是不在英国工作生活,若只是两年回英国一次,比如第二年11月回英国12月离开,这样海关会借口收回你的永居。请问这是否属实?
2.我听说即便收回,但从法律上讲海关无权收回你的永居权因为你并未违反法律上对永居唯一规定,即不离开英国超过两年。所以是可以通过打官司那会永居的。但打官司期间我必须待在英国。请问这是否属实?
3.我听说若是工签转永居,第一个两年是必须在英国境内的。这属实吗?
若1,2属实,永居其实对我的情况来说是比较鸡肋了。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吗?永居一年后就可以入籍是吗?
感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