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无论你和英国联系多紧密,超时离开永居一样被取消

BBC今天早上的新闻,结婚27年了,两个孩子加上孙子,由于持有永久但是离开英国超过规定时间,一样被强行快速遣返。看来右翼政府上台后HO这次真的是下定决心整治永居拥有者了。

这女人是新加坡籍,是在英国境内去移民局报道时候被遣返的,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她上次入境的时候永居就被取消了,但是考虑到她有英籍丈夫和孩子在英国,机场的边境处给了她一个短期的入境许可。报道说她在此期间没有获得新的居留许可,她本人自己说她的申请全部被拒了。

这个至少证明了一点,如果你超过两年不在英国,即使证明了你和英国社会有强烈联系,依然无法避免你的永居被取消。

大家想在这里买房保永居的需要三思了。

链接: Woman deported to Singapore despite 27-year marriage
http://www.bbc.co.uk/news/uk-39099574


没说她回去了多久。。 多久没回英国啊。

是的没有说清楚,但是应该不会是规定的两年内,也不知道这里的periods的意思是不是多次离开?

你回去5年 不回来 我觉得合理啊 。。 肯定超过了 所以被吊销了

没有看到文章说5年。。。不过她累积回去新加坡可能甚至单次回去时间超过2年是一定的。

这个案件比较shocking的地方倒不是这个,而是HO没有按照他们自己的"取消永居法"法规4.4条给予compassionate考虑。

我身边也有人拿了永居后把自己房子租出去,然后回国创业的,以为自己在这里有房产的话就可以证明和英国联系紧密,不怕永居被取消。一般的话按照西方人的思维,家庭团聚和所谓人权应该会在商业产权之前被优先考虑的,如果27年的婚姻和两个孩子(虽然成年了但也还是直系亲属)都不被这个条例所含括的话,“买房保永居”这个slogan不知道是不是房地产公司发明出来的?

取消永居链接: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469493/Revocation_of_Indefinate_Leave_October.pdf

想借这个贴问一下, 两年之内要回去住多久啊? 有没有要求?还是回去就可以了?
谢谢

看了卫报,募捐已经有22千了,还是好人多。不知道她回去照顾父母多久? 凡事都有例外这个有点极端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个真的要看当天值班人员心情了。

https://www.gofundme.com/bringirenehome
给个募捐链接,还是好人多。父母生病了回去照顾父母到父母去世,才离开这么久,遣返回去后她在新加坡没有家,现在丈夫重病,她是唯一可以照顾丈夫的人,看来永居在哪都不待见。

有点搞不懂这个case,为什么她的配偶签证被拒了,她老公的收入达不到要求不是可以用存款的吗?难道她的两个孩子袖手旁观?

@singlewang 不是说出多少钱的问题,我搞不懂的是没有看到任何地方说她的两个wonderful british children为她做了什么。

很高兴看到已经达到募捐目标了。

就是搞不清楚她的两个孩子好像没有为她做什么事情啊。

配偶永居的要求在过去的那么多年越来越高,可能她当时可以复合要求永居的,但是必须重新按照今天的标准就不行了。

超过2年没回英国的永居,
入境是否被拒完全是看VO的心情,在签证收紧的情况下,只有提高RP了。

就算申请returning resident visa也要求:
https://www.gov.uk/returning-resident-visa
plan to return to live in the UK permanently

虽然很可怜,但是真的是她自己mess up了

刚看了下已经到了28千,神速阿,他丈夫重病,需要她照顾,配偶签收入估计达不到,普通家庭,孩子有自己的生活看样也只是温饱线,这才募捐。
卫报报道的更详细些
https://www.theguardian.com/uk-news/2017/feb/26/grandmother-deported-from-uk-despite-being-married-to-briton-for-27-years

报道说她有two wonderful British children. 但是没有看到她的孩子为她做了什么,只报道了她老公的妹妹。不知道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但感觉整个case非常sad。

很多年前在immigrationboards上就有过类似案例,夫妇在国外生活超过两年,回来时ECO觉得回来定居意向与证据不强烈,英籍放行,持ILR的给cancel掉换成6个月的visitor
这个case估计也是差不多,换成了visitor后没有马上尽量凑钱或者申请2.5x4路线被拒,而是拖到visitor签证过期滞留,然后被fasttrack然后执法放在周末。。。

话说如今对non-eu变严格是大趋势,毕竟对EU移民控制还是没有严格有效的方法,英国公民在本土都不如EU,EEA 2到现在都不用遵守18600的标准,而且non-eu申请永久费用是1875镑,而EEA PR的费用是65镑,近30倍的差距 :cn01:

新加坡跟中国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个案不清楚其中的具体原因但是否就意味着保持永久居民身份越来越难了?必须入籍申请英国护照才能不被拒绝入境?这是唯一不是之一办法?

所以这个案子警醒有永居的华人能入籍还是早入籍吧,中外都不待见PR

FB上有个群在讨论这个,
印象中是这样的情况: 她和英籍丈夫回新加坡照顾生病的父母,新加坡新闻说是1992到1999年,大概7年。
2014年她就算是逾期逗留了,必需定期报到,老公病重没有一年18600工资配偶签没戏。
说遣返新加坡无依无靠,其实有一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