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房契上名字和婚内共同财产的问题。

楼主和老婆准备买房,楼主有英国T2工作签证,老婆是配偶签证,去银行询问贷款的时候,银行负责人说因为老婆是配偶签,不能贷款,而且地契上也不能有她的名字,和她是否参与购买没有关系。
这点严重打击了她购买的积极性,因为即使她出部分首付的钱,楼主贷款,按照银行的说法,并没有什么能证明她对此次购房的贡献,地契没有她的名字,贷款又是在楼主名下,她担心没有保障,甚至万一以后分家,她拿不回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

现在楼主有两个疑问:
1)像楼主这种情况怎么能证明老婆对购房的贡献?银行说地契上不能可能有她的名字对吗?
2)像这种婚内购买的财产,老婆是否有分家的可能性?应该怎么做呢?

希望高人指点,银子奉上,多谢多谢!

谁的名字都一样,离婚都得拿出来分。

如果你老婆没工作,不还贷款,极有可能最后分的比你还多

楼上正解,不管有没有她的名字 她有没有还贷款,只要离婚你不可能分的比她多

不管房子在谁的名字下,房子都是家庭共同财产,离婚都得拿出来分。

如果你老婆坚持要放她的名字,那换个银行吧,不是所有银行规定都一样。

你自己出首付好了,等之后她找到工作再加上她的名字。

反正一定有她的份

什麼銀行,簡直就是胡說!
我們就是跟你一樣情況,兩個人名字都寫上了,每人50%房產擁有權,是律師問你房產兩個人怎麼分,各多少,不是銀行說的!
只有貸款是寫一個人名字!

我也是spouse visa, nationwide 就没给过。现在是NatWest,才买成的。房产证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一旦结婚家里的财产都属于你二人共同拥有,如果分开,共享财产平分。有孩儿的话你得多付出抚养费。

我先生T2 我T2 dependent, halifax给贷款的啊,可能是我有工作的关系吧。反正我们一起贷款的,当时broker说用我先生的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也可以,也可以加我的名字。没有任何关系啊,而且做房契的时候,可以写明每个人的份额的啊。不过我们选了joint,没选份额。

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我也是沒有工作dependent visa, 所以銀行說房貸房契只能放我老公的名字,當時律師還特別把我拉到一邊去詢問這件事情,問我知不知道房契只能放老公一人的名字。
不過我記得當時銀行有讓我老公超貸,我們到現在還是不懂什麼原因不能放我名字。不過現在每回我又提起當年買房子律師提醒我房子只有我老公一人名字的事情,我老公每次都會很火大,不喜歡我這樣說他,他說那是銀行當時說的。不是他故意這樣弄的 ><。

当时和楼主的情况一样。老公t2, 我dependent。律师不停的说,贷款一个人,registration只能一个名字,还吓唬我说你们分了,你的首付没什么保护。然后和银行打了无数的电话,后来贷款添了一下名字,registration也是两个名字了。多问问银行吧,换不同的银行问问吧。

对于夫妻 其实加不加真的差不多

银行每家规定都不同,多问问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

我们房子也没我的名字啊,有啥可担心的,当年也签了这么一份东西,好像是银行担心如果到时候还不出贷款收房子的时候没名字那方要赖着不走吧,跟夫妻财产分配没有任何关系。

你老婆多虑了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呢?就算不写配偶名字,以后离婚了对方也能分一半咩?

英国的离婚不是见面分一半那么简单,法官要考虑多方面的情况然后做决定如何分。

是要看住的时候的contibution吧,比如交的bill之类的,还有双方各自经济状况。
那如果我买房了加我父母名字可以吗?写她们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