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大家关于十年永居离境超天数后,如何把离境超期的天数过掉的算法~
我是2003年8月第一次入境英国,到现在已经快十四年了。如果按照我出入境日期为时间点算的话,从2007年9月23号到2017年9月23号,我的离境天数就是符合规定的464天。那么,2007年7月23号到2017年7月23号的离境天数就是526天,同样符合规定。
我所不确定的是,十年前,也就是2007年的7月和8月我在国内,不知道这个时间点能不能算作符合规定的计算十年。我看到政府官网上说的是:
Your 10-year qualifying period starts from either:
- when you arrived in the UK with a visa
- when you were given permission to stay in the UK
那么理论上应该可以算进去,我就能提前两个月申请十年了,是这样的吗?不知道caseworker会不会看不懂我的算法,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