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的签证已经到期,四月的时候就递交了配偶续签。 苦苦等待俩月首要letter说让补充材料才能决定我的case。
情况只要出在经济方面。我用我老公的收入来担保的。但是由于老公是part time的职位,所以没有打到18的要求。 但是老公从2013年底.就开了一家公司… 一直到现在经营的都不错。所以这两年半都是兼职工作加经营公司。
在六个月以前,老公开始用公司payee的方式给自己打工资,加上原本的工作,就超出了18600的资金要求。提供了这六个月的自己公司payslip 和两年的兼职工作的payslip…
但是今天收到的信上 却要求老公提供2014-2015年的银行账户。 2014-2015的自家公司给老公的payslip。还有自家公司的CT600
这符合逻辑么? 老公并没有在2014年的时候给自己开工资啊。。。为什么配偶签证的资金要求要追溯到前年?
求解。非常急迫。。。这周末过不好了
签证拿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