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很多前租户的信,银行账单,各种会员卡,补充养老金的信,甚至有开车的罚单(很明显,她没在DVLA更新)。我都不知道咋办。
我问过一次房东,她让我邮寄给她,可是我老邮件也不是办法啊(花钱花精力,还得给她保存)。
后来房东说让我看着重要的就邮给她,不重要的就扔了。我告诉她按道理我不应该拆他的信,能给我个书面AUTHORIZATION吗?她又说她现在也联系不上前租户(不明白她联系不上,要我邮寄她干嘛)
这种情况我是不是一律销毁了?
你为什么拆别人的信呢?与你有什么关系?你知道这是犯法吗? 现在拆够了?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我担心有重要信息,给人家误事啊。
我知道刚刚搬家的时候,可能很多注册的地址没有来得及变(我自己深有体会)。
那我直接扔垃圾桶啊?
人家让你帮他看了吗?你能联系到人还用上这来问
说话咋这么冲?
我刚刚说的啊,我联系到的是房东,不是前租户。房东让我打开看看,重要的给她,不重要的我销毁。
我租房协议又没有要求我给她,我的意思是我直接全扔了,是不是就可以?
不想回答直接不回复好了,为啥这么冲啊
已经解决:
刚刚打电话问了别的朋友,他们说直接放回邮筒,在信封上写明:人已经搬走。
拆别人的信确实不太好。如果是房东自己的信,他让你拆了也就拆了吧,前租客的信,如果没有他的授权,确实不应该拆开看。直接在信封上写not known at this address, please return to sender. 然后扔进邮筒就可以了
Return to the sender, never open any letter which is not belong to yourselves
这个方案(写上该人不在,然后扔进邮筒)比较好。我的房东也不懂,让我打开,不重要的扔垃圾桶,重要的邮寄给他。
要是一封两封也就罢了,我住进来5个月,至少六七十封。至少有三个前租户(具体哪任租户我不知道)的信老发过来。
所以我上来问问怎么办比较好,老这么邮寄给房东也不是个事,毕竟太多了。不光精力,邮费也是大开销。
谢谢,我i也给房东说声。
嗯,这样做自己其实更省事儿,因为那些信持续被退回后,发信的公司就不会再给这个地址发同样姓名的人的信了,因为已经知道不住在这个地址了。基本上每次搬到新家的时候,都会收到好多前租客的信,退回几次之后,就消停了。
我问过警察,拆别人信是违法的,好像是刑事罪。信封写上错误地址,退回就是了。 要是有疑问去local 警局问问就行了。。。。
关键不懂啊,而且房东也让我拆。不知道有这条途径啊。在中国在邮寄回去,是要再交邮费的
这么严重,别人老往我家邮信,她没责任吗?
我如果直接扔了,犯法吗?
以前不知道可以直接放邮筒邮寄回去啊,而且信上没有sender,我也不纳闷邮局怎么邮寄给sender.
毁坏信件也犯法
Under the Postal Services Act 2000:
“A person commits an offence if he, without reasonable excuse, intentionally delays or opens a postal packet in the course of its transmission by post, or intentionally opens a mail bag.”
实际执法不清楚。
关于你的问题,我也问过警察,因为上次有个似乎是手工送达的司法或者讨债的东西,前房主孩子的,因为是手工送达的,没有return 地址,就去问了警察,警察说,一样写查无此人,丢到邮筒去。后来了解似乎是royal mail把这些退回信送到一个部门,那个部门有leagal权利拆信决定往哪里return的
大部分公司信件都会有return address,下次你收到信的时候,看一下信封背面,一般都会写的。再说寄信人没有写return address也不关你的事儿呀,只要咱们按照规矩把信退了就是了,至于邮局收到信后怎么处理,是他们的事情。
学习了。刚刚和房东也说了,房东也很惊讶,我转给过她很多邮件,她也给毁了。
我估计前几任租户也不懂,要不我不可能收到好几个人名的信。
我收到的大部分是银行,Tesco的推广信,以及各种促销,我一看是这种信封就扔了。没有收到手动的,如果是手动的(special delivery啥的),我当时就得退了。后来收了十几封,房东让我拆了看看,有一次是讨债的信,上任租户欠了水电费,房东还谢谢我,她付了。
国内早已经不用这种平信了。
对,反正不是我责任。房东也不懂,估计前几个租户也不懂,要不我不可能持续收到好几个人的信(估计上几任租户的)
是呀,一般谁懂呢,我那个手动的不是邮件也不是special delivery, 是一个人开车来送的,西装革履的,可能是法院传票之类,我也不知道。信封没有邮戳,全是红字,好几处红字 private and conditional 。 我跟送信的人说,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接。他说你不接我就放在门口地下,或者要我的护照信息等登记一下: ‘我说此人不住在这里’,好正式的样子,我就只好拿着信问警察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