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隔壁几帖讨论的关于30 hour free childcare,感觉还是没看到一个关于eligibility的明确答复。 在工作hours和工资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举例,例如孩子父亲,母亲持配偶签,那么现在看孩子母亲是not eligible的,那么孩子父亲有权利申请这个scheme吗?这样的话算母亲申请了public funds吗?
虽然看到官网上说“the person applying should have access to the public funds”,貌似是说只要父母一方可以public funds就行了,但由于只有这么一句话,又有好多人说这种情况不能申请,所以还请大家多多讨论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