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几个月前,车停在家门口,被邮局的车给撞了,然后司机下来留了联系方式然后说他全责,并且让我走我的保险,他说他走邮局的保险,就这样,我报了我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问我要不要租辆车给我用,我说可以,就这样,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把我车拖走了然后另外一个租车公司给我送来一辆代步车。就这样,我以为没什么事了,修车修了一个月吧,租车公司也是租了一个月。结果保险公司跟进给我发了好几次信息,说对方保险公司不愿意付租车的钱,然后给我了个律师联系方式,让我去那里打官司。现在正在律师填表阶段,里面好几项我都记不清了,因为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难道这些不应该是保险公司解决的事情嘛?为什么还让我自己去找律师打官司?还有我有向那个租车公司要账单,他们一直没有答复,不给我看账单,我在想,是不是他们乱要价,所以对方保险公司才不给赔付的。谁有经验来分析下。我是一头雾水啊。
现在租车行给我的信里说了这种官司80%以上会打赢,然后让我不要担心,在律师那里注册登记,然后让他们给我打官司,可是我担心最后没打赢,不但租车费我自己掏,还要加份律师费,那可怎么办。
按照我的想法,作为保险公司推荐的租车公司,不是应该向保险公司要钱嘛,如果要我自己去面对官司,那我的保险公司是干什么吃的,这个不应该是保险公司负责的嘛?
更新一下啊,我刚刚看到了来自租车公司的账单,一辆7座vauxhall,一个月30天,3700镑。跟我想的一样,远超市场价,怪不得对方保险公司不给赔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