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里面说
英国海关会扣留永居者有三个理由:
- 离开英国超过两年
- 被入刑超过12个月
- 英语有问题
其中被入刑那一个很有意思,说是超过12个月才考虑,但是UKVI的官方文件说12个月以下的罚则也可以拒入境。
对英国法律有点好奇,他们所谓的确认一个人入刑是走完了所有司法程序才算,还是侦查不公开阶段就会判你有罪?英国法律界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是以什么做节点?
永居持有者一生理论上不能跟英国司法有任何纠缠过的案底,否则都会被拒入境的机率?
有没有一种情况是永居申请审核完全没问题,但入境又被重新上下查个遍,甚至麻烦。因为他们对一个人的判断标准不一样。有这种离奇的落差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