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和我妻子都已经永居, 现在要给孩子申请永居, 在填Set (F)表时sponsor打算填孩子妈妈的信息, 但是在提供材料一栏里有一项: Your parent(s) or sponsor’s immigration status, 这种情况需要把我和孩子妈妈的PR card也一并寄给home office还是只寄孩子妈妈的就可以? 我有时要回国, 所以不想把我的PR卡寄过去. 有没有给孩子申请过PR的能给点建议吗? 感谢
寄去妈妈的原件 你的复印件 写封信说你因为出国需要你的原件 试试
我家全寄了,当时我也问过,大家建议还是都寄原件
着急的话面签
感谢您的回复. 如果和我的情况相同, 父母都已经永居, 孩子的申请是否会快一点下来呢?
谢谢回复
并不会快,我们大人寄签3个月就回来了,孩子用了5个月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