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去年年初 1月份 分居 ex搬出走人 他是英国本地人
女娃2岁 刚开始2个月他还周末来看了3次孩子 从4月份开始就各种理由拒绝探望
期间我一个人带娃 一直到8月 父亲病重 加上我独生女 我把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回国照看父亲
12月回英国 到家第二天准备接孩子回来 发现我回国期间 他背着我悄悄给法院起诉 要求争孩子抚养权
开庭hearing时间是1月底 幸亏我回来的及时 要不然就惨了
我周末探望孩子的时候 趁我们单独活动的时候 把孩子带我家了
结果ex暴跳如雷 威胁我把孩子马上还给他 要不然他就起诉 urgent court order 要求法院判决马上返还孩子
我肯定不从啊 他就马上以 child abduction的理由 起诉了urgent court order 要在hearing之前把孩子要回来
如果court接受了他的申请 那就意味着 法院会不给我任何机会强迫从我身边带走孩子 我非常担心
我提出把孩子的护照给ex的律师 但是ex死活不肯给他律师信息 让我寄给他
我肯定不信任ex 如果孩子护照寄给他手里 那么他肯定找机会撕毁护照 让我以后永远都无法带孩子回国
其实我知道他根本不爱孩子 只是以这个胁迫我 从我这里多分财产
所以孩子坚决不能给他
有没有熟悉法律的朋友 和我讲一下这个urgent court order 法院会在什么程度上会立刻把孩子带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