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问题请教大家,不太明白,探亲签证的每次逗留时长是不能超过180天的,那么只要两次逗留之间空出180天或更多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有的说法是两次来访要隔开8个月?自然月不超过180天可以理解,但是以入境来算的一年,只要两次入境隔了6个月怎么都算不到180的啊。。。
另外,有人说如果家属访问签到期后不可以立即办理来访签证,需要隔6个月,可是,假如家属在现有签证过期前就已经离开了英国6个月,那么签证到期的那个月还需要等6个月吗?举个例子,签证是2018年的12月1日过期,而家属早在2018年的6月1日离开英国,家属可以在2018年11月申请12月中回到英国探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