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入籍表格中这一条的意思是什么?

请教:
SECTION 10 Evidence of 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covering the relevant period:
• payslips
• P60’s
• letter or letters from your employer or employers confirming you have worked in their
employment including start and finish dates

是否意味着必须回以往工作过的所有公司开信?这是否是必须的材料?

谢谢

不用的, 要仔细看他给的guidance, 如果以往有immigration 的犯罪记录才需要提供, 否则不用

是这样啊,没有immigration犯罪记录就不需要回以往公司开雇主信,但P60需要提供是吗?太感谢你的回复。

第十条是补充信息,没有移民方面犯罪记录就都不用提供,你自己看一下表格配的guidance, HO网站上都有最新的,写的很清楚,它怎么说的你就怎么交就可以了

谢谢,马上去看看,太感谢你的回复

不客气,就在guide第一部分最后一节

不好意思,我没找到,能麻烦您COPY 给我链接或那一段吗?不好意思,谢谢了。

这个不需要,你去council那里认证申请国籍,人家只需要证明你是你,符合居留条件。其他一切经济信息账单工资单都不需要。 因为入籍没有工资达标要求。

谢谢,就是说
• payslips
• P60’s
• letter
都不需要。谢谢

你花钱去council那里办,肯定都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