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开个贴想请教一些关于资金证明的问题,我知道这是月经贴了。。。。我把论坛里基本所有的关于资金证明的帖子都搜出来看了,但是仍然有很多疑问,所以另开个帖子再问一下。。。。。未来一年半到两年内打算在英国这边买房,所以想着先从国内把钱要打过来,但是现在国内的外汇管制大家都懂。。。大笔金额很困难通过正常渠道过来,蚂蚁搬家也封死了,网上搜了些关于资金证明的帖子,感觉很头痛,因为现在还没开始买房,可能还要等一年多才开始看房,所以想请教律师人也不会帮忙给建议,毕竟我还没开始看房。现在害怕如果资金证明做不好的话,钱过来了也会被冻结什么的。我的问题是:
1,钱的来源没有问题,我可以出示我家人卖房的合同,和卖股票的收据
2,钱过来的渠道会审核吗?比如我妈在国内把她名下的房子和股票卖了,完了通过一些别的渠道把钱打过来,毕竟现在外汇管制,大笔金额从银行出不来,所以一些别的途径,比如香港的一些中介公司(我猜他们也就是地下钱庄吧。。。。),那么我在英国收到钱的汇款人的名字肯定就是中介的名字,这样有问题吗?
3,有人说钱在账户上3个月或者6个月之后就不会再查,但是我搜了几个中国律师网站或者公众号,他们一直在强调不管存了多久,都会要查资金来源的,是这样吗?
4,资金来源要求在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中有区别吗?听有些人说,很多贷款方不会放贷给首付来自父母赠送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