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物业要重新装修公共空间吗?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请教大家各问题。
今天收到物业的邮件,通知要准备重新装修公共空间,(房子是公寓,公共空间就是楼梯走廊什么的)。邮件给我们整个楼的leaseholder一个月时间推荐contractor和quote. 我们觉得公共空间还是挺新的,没有必要重新装修,不想多出这个钱。就书面回复了物业,我们拒绝。物业回复说,这是agreement里面要求的每隔五年要重新装修公共空间,除非大多数Leaseholder不同意,然后说我们楼里很多人都要求重新装修。所以,他们一定会装修,我们的反对无效。

我们觉得挺不合理的,每个月都交物业费了, 难道这个重新装修的钱不应该从物业费里面出吗?而且,什么叫大多数人同意呢?周围朋友住flat的,都没有遇到这个问题,每5年要装修一次的。想问问大家,有没有类似经验?难道我们就必须听物业的吗?如果他给个天价,我们也不能反对吗?

多谢多谢!!

物业费就是用来日常维护的,这种大的项目费用需要摊派。

如果你不想做,你需要联合其它lease holder一起反对。

如果有反对的,最终会集合所有业主投票决定。如果投票结果是需要装修,就必须服从了。

多谢成龙大哥,起码知道物业不能彻底不理会我们的反对。

我们也是这样认为,如果要装修,那就大家投票。一定要说明白的。不能稀里糊涂。

看看有没有不回复的默认回复条款,比如过期不回复就默认赞同物业的推荐报价。

有的。给了一个月。让我们先Propose contractor, 然后物业去quote。我们应该会随时关注着物业的答复。

这种情况下,除非报天价,弄不好很多人就懒得回复默认这笔费用了 {:5_136:}